第26章 满城风雨

因似家客栈“有敌国奸细在客栈制造动乱”,整个琉璃厂地界都封闭了,居民商铺撤出此地,另行安置,禁军出兵包围琉璃厂,里三层外三层的设了路障,全面戒严。

京城十三座城门都设了路障,每一个出入的人,包括官员,都要出示户籍文书,路引或者符牌等等类似身份证的物件,否则一律不准通行,甚至被抓进监狱。

东厂暗中对守城士兵发了通缉令,寻找一个叫做裴玉的顺天府人氏,户籍匠籍,年龄二十七岁,家住北京西城区,阜财坊,园洪寺街,旁边还有简易的画像。

此人中等身份,不胖不瘦,模样清秀,面白无须。

这是麦厂花紧急提审似家客栈掌柜后,画手按照掌柜的描述画的草图。

由于客人实在太多,掌柜记不清楚具体相貌,只能画个大概。

通缉令上写明抓住此人,立刻堵嘴捆绑,关在箱子里派重兵运到东缉事厂(东厂的全称),不得误。

北京城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了。

大明承平日久,除了正统朝的土木堡之变以外,就没有像这样戒严过——当时大明正统帝在亲征蒙古的途中被俘虏,大明军队全线溃散,蒙古大军乘机南下,兵临城下,即将灭国,兵部尚书于谦临危受命,全城戒严,组织军民保护北京城。

当时大明身处存亡之际,全城戒严实属正常。

现在只是敌国奸细作乱。

普通人觉得朝廷有些小题大做,不就是几个帝国奸细么,用得着封锁琉璃厂?

一定没那么简单。

京城百姓酷爱谈论政治,喜欢搞阴谋论,古今皆然,各种猜测满天飞。

有人说从琉璃厂驶出一辆辆封闭的马车,虽看不清里头装着什么,但是沿路有血水,还散发阵阵恶臭,估摸死了不少人。

有人说一定有藩王乘着小皇帝立足不稳,想要取而代之,乘机作乱,想要刺杀小皇帝,但是被东厂的人识破了,包围了似家客栈,将藩王的刺客一举歼灭。

嘉靖皇帝才十六岁,未婚,无子,如果他死了,按照《皇明祖训》制定的继承规则,就轮到小皇帝的四个还在世的皇叔。

试问老朱家的人谁不想当皇帝?

不过也有人说嘉靖帝大婚在即,到时候各国使节都会来京城庆贺,各地藩王府、布政司等送来庆贺新婚的礼物。

皇帝的婚事是国家大事,马虎不得,如果婚礼出事,丢的是大明的脸面,所以在皇帝选秀大婚期间,朝廷谨慎一些,为了捉奸细封锁琉璃厂也无可厚非。

北京西城区,阜财坊,园洪寺街,一家普通民居。

挺着大肚皮的主妇在灶台煮米粥,三五个小孩子在天井嬉闹玩耍,懂事的大女儿擦拭桌子,布置碗筷。

不一会,一个黑脸大汉提着一斤油条油饼子回家了。

“吃早饭咯!”小孩子们蜂拥而上,就要抓金黄酥脆的油条。

啪!

大姐姐用筷子打弟弟妹妹们的手,“洗了手再吃。”

粥熬开花了。

“娘子先去坐着。”大汉很是体贴,扶着怀孕的妻子起来,将一锅粥端到了餐桌上。

大姐姐分了粥,一家人将油条撕扯成小条,浸泡在粥碗里,正要开吃,从院子墙头、前门后门闯进来几十个穿着白靴的东厂番役。

番役首先将男主人制服,妇女孩童被带进屋子里,哭声震天。

大汉大惊,他晓得白皮靴是东厂,比锦衣卫还可怕。

大汉叫道:“我裴玉光明磊落,从未做过亏心事,街坊领居,王恭厂的工友都可以作证!你们不要吓到我的老婆孩子!”

“麦厂公!嫌犯裴玉已经抓获!”

一个谪仙般的人物进来了,由于太过惊艳,哭泣的孩童都忘记了哭嚎,流着鼻涕好奇看着这个神仙。

正是麦厂花,他将通缉令发到京城十三道城门的同时,带着东厂的人按照客栈登基的户籍信息找到了裴玉的家。

“你就是裴玉?”麦厂花打开通缉令,比对人物。

年龄身高都对得上,但是这个裴玉是个面黑如紫,长得壮实,体型偏胖,相貌特征对不上。

大汉说道:“正是草民,不知草民所犯何事?”

麦厂花问:“你昨晚去了那里?”

大汉说道:“我整晚都在王恭厂调制皇上大婚时用的烟花。刚刚上完夜班回来,顺道买了油条带回家。我的工友,街头炸油条的小贩都可以作证的。”

王恭厂,原名是火/药厂。

是大明最大的国有军工企业,专门制作各种火器,大炮、□□等。

烟花也是火/药配比而成,危险性太高,主管皇宫采购的御用监不敢直接从民间购买烟花爆竹,为了保证安全,皆由王恭厂的火/药师傅们制作完成。

大国重器,王恭厂是大明重要机密,出入皆有登记,管理严格。

裴玉终年跟火/药打交代,世代匠籍,脸都被熏黑了。

裴玉不可能说谎。

加上相貌也对不上,所以客栈里的裴玉是假的,他用了高仿的户籍文书登记入住。

麦厂花很是失望,吩咐手下:“通知十三城门守军和锦衣卫,通缉令有变,此人用的假户籍,住址作废,重点查验面白无须、身材中等、不胖不瘦、有京城口音的男子,重要的是检查是否有外伤,撕咬伤,一旦有符合条件的,全都抓进笼子里关起来再说。”

去客栈找治疗师寻欢,怕被人发现,用假户籍登记入住也正常,如果只是害怕被揪出寻欢之事偷偷跑了也就罢了,麦厂花担心此人被咬,一旦病发,京城就要遭遇比当年蒙古大军兵临城下、万军围城更加可怕的危机了。

麦厂花马不停蹄回到东缉事厂,东厂衙门有个匾额,上书“流芳百世”四个大字。

在这个宁天下人闻风丧胆的衙门地窖里,运来了各仓库储存的冰块,就像到了冬天。

这里沉睡着三具冻尸。

白术用刀切开一具冻尸咽喉的皮肤肌肉,一直切到肚脐,开了一个丫字型的切口。

她动作快且精准,对人体了如指掌,就像庖丁解牛似的一层层切开冻尸的食管和胃。

食管很干净,没有血腥肉块,胃部也只是半液体的消化物,没有血。

白术闭上眼睛,回想起她用锦鲤塞住丧尸嘴巴时的情形,说道:“我的猜测是对的,丧尸只会咬,不会吞咽,跟狂犬病人一样,失去了吞咽的功能,其实狂犬病人最后大多是活活渴死和饿死的。”

沐朝夕难以理解,“光咬不吃,他们图什么呀?”

白术想了想,说道:“为了传播疾病吧,撕咬能够将活人变成他们的同类,繁衍是世间万物的本能,为了传宗接代,连人类这种智慧的东西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是为了生孩子养孩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何况是这种无脑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