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犯罪行为,非常规罪犯,非常规事件,三者有其一,则称之为“异事件”现场。
1981年,为了整合世界各地的力量共同对付愈演愈烈的异能者犯罪,国际刑警组织在伦敦成立了一个叫“异现场调查科 ”的特殊机构。英文名称为Especial Criminal Investigative Service,缩写为“ECIS”。
1993年,异现场调查科退出国际刑警组织。
1996年,成立了香港ECIS分部,筹建人为诸葛羽和铁南,工作重心逐渐向亚洲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