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怼正面

等人集合,然后一波平推,这并不是三余和熊猫原本的计划。

开玩笑!莽穿地球公会跟人PK,什么时候需要先集合的?他们向来都只问敌人在哪,别的从来不在乎。

不就是打嘛!大炮开兮轰他娘,哪里用得着考虑那么多!反正打着打着人就越来越多了,就算一开始没集合,在复活点集合,也是一样的嘛!

但是,有人不这么想。

前方的战况,是在一直用聊天频道告诉大家的,当三余他们出发之后,跑出去经营扑街小杂货店的寒风就联系了他,询问他准备使用什么战术?

“战术?”当时三余很纳闷地问,“那是什么?”

寒风当时正在喝水,这一口水直接就喷了出来,剧烈咳嗽了好一阵子,才有力气回答:“我靠!你要跟人打大决战,都不考虑一下战术的?”

“大家冲过去,怼了他,不就完了吗?”三余理所当然地回答,“以前打工会战都这样,不是挺好的嘛。”

寒风无奈地说:“这不是游戏,是现实啊!游戏里面,挂了之后最多十来分钟就跑到地方了,可在现实中,虚弱加上赶路,至少也要一个多小时吧!跑尸时间这么长,你觉得会不会出问题?”

三余沉吟了一会儿,问:“那你觉得该怎么办?”

“至少也要先集合啊!最最起码,先找个安全的地方,等大家集合起来,然后一轮攻过去——这怎么也比你们分批分批杀过去有用多了吧!”

三余跟熊猫商量了一下,同意了这个计划。

他并不觉得大家分批分批杀过去就不能赢,但考虑到杀得痛快杀得爽利,似乎的确是集合起来再杀过去,比较有趣一点。

而且……大家都集合起来再打,可以有效避免来得迟的人捞不到打的情况。

要是按照原先的计划,前面的人把亨利侯爵给杀了,后续来的人干什么?鞭尸么?

还是大家一起上最好,甭管能不能抢得到怪,都看自己的本事,不欺负人。

怀着这样的想法,最终他们的作战计划就变成了先找地方集合,集合好了再呼啦啦冲过去。

这个作战计划让寒风有些无语,但他也知道,对于这群脑子里面都长了肌肉的莽夫们来说,要考虑什么诱敌深入或者轮番进攻之类,实在是不大现实。能做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算是很好了。

他倒是有心琢磨一些更好的战术出来,但想了半天,不得不遗憾地承认——自己也是个莽夫,根本想不出更好的战术。

他也曾经和军人出身的肖恩联系,要肖恩给些建议,结果肖恩回答:“我是导弹兵,我只知道打仗就是快和准,只要我导弹打的快打得准,别的都不是问题……你要我指挥打仗?我又不是军事学院的。”

对此,寒风也无话可说。

他只能说“是在下输了”。

腹诽之后,他决定转换思路,还是从自己擅长的技术角度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毕竟……相比打仗,搞技术才是他的专长。

他这边的事情暂且不论,三余带着十几个人一路寻觅,最终找到了一处不错的山谷。这个山谷距离色雷斯军营大概有十里,距离是有点远,但胜在足够隐蔽,相当安全,只要用上遮蔽魔法,藏几百人都毫无问题。

反正对于穿越者们来说,十里路……其实也算不了什么。

像熊猫这类武斗系,就算不给自己上BUFF,光靠体力狂奔的话,十里路也用不了十分钟。而法术系则可以用法术飞行,速度只会更快。

这个距离,却又已经大大超出了色雷斯军能够轻松侦查到的范围。现在这种乱七八糟的情况下,色雷斯人不大可能派出能够看破遮蔽魔法的高手,来到处搜寻可能的袭击者。

别忘了,他们刚刚又死了几个高手。

色雷斯军有几万人,但高手并不会很多。再这么死下去,剩下的就没多少了。

或者说,再这么死下去,亨利侯爵能够指挥得动的,就没多少了。

在这个世界上,力量才是权力的根本。一个强大的冒险者可以不把国王放在眼里,而一个理论上社会地位比他高的贵族却只能在国王面前卑躬屈膝。亨利侯爵可以对那些贵族们施行军法,但面对军中的高手,他却只能选择退让。

因为……不懂这个道理的统军大将们,都已经变成死人了。

这世界的强者们罕有愿意顾全大局的,或者对他们来说,“权力不能命令强者”才是最重要的大局。古往今来,西大陆为此死掉的强者和统治者,数以百计。

这条规矩,是拿人命写出来的。

既然亨利侯爵指挥不动军中那些独立的强者们,那他可以选择的策略就只能相对保守。当傍晚时分,回家派、熊猫等人,乃至于连第一批挂掉的人都来齐来的时候,色雷斯大军也不过就是在军营外面大概五里范围里面布置了若干岗哨,还临时拉了一圈栅栏。

这办法实在有点蠢,但还真是多少有点用处。五里路说长不长,可说短也不短了。袭击者想要一下子就冲过这段距离,并不容易。

有这么一段路作为缓冲,已经足够大军作出一定程度反应。有了准备的军队和没有准备的军队,战斗力是完全不同的。

……当然,对穿越者们来说,其实差不多。

太阳落山之后不久,穿越者们就从集合的山谷出发,朝着色雷斯军营前进。

他们排着散乱的队伍,乍看上去像是一群乌合之众,但散发出的气势,却让人不由得心惊胆战。

当隐蔽魔法被撤掉,一百几十个穿越者们的杀气完全散发出来的时候,连天空都为之变了颜色。

这个夜晚原本是晴朗的,可随着遮蔽魔法消失,晴朗的天空立刻浮现无数的乌云,这些乌云越聚越多,越积越厚,很快就把整个天空都给遮蔽住了。

在漆黑的夜空之中,有一股令人几乎要窒息的压力,正在缓缓落下。

亨利侯爵坐在中军大帐里面,感觉到了这股压力,起身走了出来。

他看到一溜火光,宛若一道长龙,正在缓缓逼近。

“那是什么人?”他问。

“或许是莫来的伏兵吧。”幕僚回答。

侯爵注视着那一排蜿蜒的火光,笑了笑,笑容却有些勉强。

“我真无法理解莫来人在想什么。”他说,“如果他们一开始就投入这支军队的话,或许这场战争就打不下去了。”

“如果一开始就面对这样的敌人,我根本就不会奢望能够攻占诺玛防线。”他自言自语,“但是……现在我已经成功了。谁想要从我手里把胜利的荣耀夺走,那就先要踏过我的尸体!”

说着,他拔出了佩剑,指向火光的方向:“传我的命令,色雷斯军,进攻!”

感觉到色雷斯军营里面鼓荡的杀气,熊猫和三余对视一眼,也拔出了剑,指向军营的方向。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三余说,“没有莽不穿的阵势,只有不够坚决的莽夫,对吧?”

熊猫大笑,身上金光闪烁,给自己上了一层层BUFF:“跟我来!莽穿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