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离间计

这条计策只对有脑子的人有用,对普通人还没用。

这条计策的核心就是,让对方聪明反被聪明误。

布莱克家主当然不是傻子,他在接到探子汇报的消息后非常开心。

这么有利的条件摆在面前不去利用那未免也太可惜了,不用就是傻子。他这么想到。

接着,布莱克家主就开始给三方送信了,想要进一步离间他们。

离间的种子是他们自己种的,布莱克家族所做的就是希望它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首先是给布鲁斯公爵的信。

布莱克家主和布鲁斯公爵是年轻时候的朋友兼战友,虽说他们后来发生了一些龌龊,但他们之间的感情肯定要比普通敌人之间复杂得多。

布莱克家主的这封信是站在昔日朋友的角度来写的。

首先说,你和我年少时是最好的朋友,我们曾经并肩战斗,各自将我们的家族推上了非常高的位置,我们享尽了荣耀。我们年龄大了,已经经历了这么多风雨,如今再次走在对立面战场上。

这段话让布鲁斯公爵有些膨胀了,布莱克家主知道布鲁斯公爵就吃这套。

所以,接下来他话锋一转。

这本来应该是我们的舞台,那些小辈们参与进来还不够格。听说你居然听小辈的指挥,这个消息让我非常意外。他们再怎么天才,但他们也是年轻人。他们这些年轻人在想什么我们一眼就能看透。你别听他们指挥了,你应该成为你们联军的首领,然后我们好好战斗,像从前那样。

这段话除了表面上的诱惑外,还隐含了另个意思。

按照他们的惯例,无论输赢,对方的命总是能留下的,家族最里面的根基也是能留下来的。

当然输了的话也得赔偿不少东西。

贵族们很多时候战斗就是这么的点到为止。

但显然伦纳德是个乱入的。所以布莱克家主从各个方面都很忌惮伦纳德。

布鲁斯公爵收到信看了后当时就笑了,他和自己的学士说,如果不是此前和伦纳德他们通过气了,自己还当真会被这封信打动。

然而现在,我就看着你表演。布鲁斯公爵说道。

另外就是,伦纳德他们是小辈,一眼能看穿什么的……布鲁斯公爵表示,这是不存在的。布莱克家主这马屁没拍在正确地方。

布鲁斯公爵这时候就显示出公爵的气度了,一旦决定绝不动摇。

不像伦纳德和和珅,抱在一起疯狂摇摆。

吕布恨铁不成钢,希望他们有点骨气。

伦纳德流口水,骨气哪有利益重要。

接着,布莱克家主给伦纳德的大哥格雷厄姆写了信。

这又是另外一种身份和角度来写的了。

他对格雷厄姆说,你是领主,但是你居然不能统御所有军队,这简直是大领主的耻辱。

你给了你的弟弟太多自主权。

别忘了他不仅仅是你的弟弟,还是你的封臣。你的所作所为给荆棘格林蒙羞了,给所有贵族蒙羞了。

如果你执意如此,我作为你的对手及布莱克公爵,并不承认你的公爵地位。

如果这信让现代人看的话估计满头问号,劳资还要你承认?你摆这个姿态是什么鬼?

但这封信还真就符合当时的时代特征,对于任何一个贵族来说,都是非常诛心的事。

但凡格雷厄姆有一些松动,他就会被对方所打动。

但可惜大哥很紧,所以对方无法见缝插针。

最后就是伦纳德的信了。

给伦纳德的信是伦纳德的旧时菲利普·布莱克写的。

邀请伦纳德以家族继承人的身份对战。

在信中,菲利普·布莱克自称他的父亲将兵权都给他了,所以他可以自由指挥士兵。

“我是我们家族最强的孩子,所以我可以统领所有军队,你显然也是你们家最强的孩子,所以我觉得你也应该统领所有军队。让我们统帅军队来单对单吧,我邀请你正式踏上这个舞台。”他这么热情洋溢地写道。

伦纳德:“……”

伦纳德:“我被诱惑了!我想和他决战!想!”

和珅当时就惊了:“这,您咋了这是……”

伦纳德:“……”

伦纳德:“这不是,那个啥,他,恩,他长得挺好看的,所以……当初……那个……”

和珅更惊了:“什么?您和他居然当时发生了那种事?您不要被美色诱惑啊!等您坐拥天下什么要多少就有多少啊!而且如果他可以的话我也可以啊!我比他白啊!”

伦纳德:“……”

伦纳德目光游移。

和珅又惊了:“您这是什么意思啊!现在打仗才是正事啊!美色误国啊大王!”

伦纳德:“咳咳咳,好的,打仗,打仗。”

还不是你先口不择言的。

……

对方搞了一堆计谋,自己觉得这些计谋非常有用。

布鲁斯公爵:请开始你的表演。

格雷厄姆:对你的表演我视而不见。

伦纳德:差点被诱惑。

……所以到底谁才是主角!

格雷厄姆和布鲁斯公爵的联军直奔碎星城而去,菲利普·布莱克是个天资纵横的人,所以他想了个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非常厉害的策略,那就是前后夹击。

布莱克公爵虽然觉得有点冒险,但他承认自己儿子的这个战术真的是非常厉害,于是他同意了。

为了实行这个策略,他们调动了大部分的军队,其中一部分事先埋伏起来。

这是个很困难的事,因为他们没有多少埋伏经验。

一些士兵在森林里带了两天后就受不了,就到处流窜了。

这简直是乱七八糟。和菲利普想的完全不一样。

但菲利普也没灰心,他觉得对方是不可能想到他居然埋伏在这里了。

他是多么的卑鄙无耻啊,哈哈,对方完全想象不到。

对不起了,伦纳德。

菲利普想到。

我要用卑鄙的手段夺取胜利了,希望你原谅我。

当然,你不原谅也没关系。我来替你原谅。

菲利普无比霸气的想到

……

此时此刻。

伦纳德正在森林里采蕨菜和浆果。

布莱克家族领地上的植物这些和荆棘格林上的有所不同,所以做出的食物自然就风味不同了。

这几天需要静观其变没什么事,所以伦纳德又开始整好吃的了。

蕨菜的嫩茎很好吃,而且营养丰富。这里还有一些伦纳德领地上没有的浆果,它们果皮很薄,肉质很厚,果汁充沛,伦纳德用衣服擦了擦当场吃了一个,只觉得酸甜可口,风味极佳。

“今天晚上可以吃水果沙拉了,另外我看到这里有野猪,我们猎一头野猪吧。”

吕布点头:“好的。”

他最爱吃肉了。

忙活了一下午,找齐全了食材,接着就开始做饭了。

伦纳德使用的是毛利人做野猪肉的方法,这是他在看美食节目中学到的。

第一步永远是腌制猪肉,不腌制的话猪肉不入味,而且骚味会很重。

第二步是在地上挖一个坑生火,将石头烧热。将腌制好的猪肉用当地的一种很香的大树叶包裹住后放入坑中,加上一些土豆啊什么的配菜,最后用更多的树叶盖住。

这样做出来的猪肉会有种奇妙的风味。

等上两个多小时后就能吃了,先将上面覆盖的树叶剥开,然后将里面的肉和配菜拿出来。

树叶划开后,肉、蘑菇和土豆的香味就涌了出来,它们的味道交融在一起,彼此提升了香味,让这里的空气都浓香四溢。

咬一口猪肉,烟熏火燎的感觉,这种做法做出来的肉鲜嫩无比,挺有嚼劲的,一点都不老也不柴。光是口感就已经是绝妙的享受了,能把野猪肉做出这样的口感也是稀奇。

至于味道方面。

如果是毛利人的传统做法,里面是只加一些胡椒的,其他什么都不加。

但伦纳德根据自己的口味进行了改变。

调料、蘑菇和土豆的味道都完美渗入了肉中,吃起来让人唇齿留香。尤其是里面的土豆,很多土豆都化作了浓稠的汤汁,剩下的则吸足了肉汁,口感滋糯,吃得人浑身舒畅,舒服极了。

只觉得全身的毛孔都打开了,暖洋洋的滋养着全身,通体舒畅。

另外就是普通的烧烤了。

烧烤就是永远的神。

将一整只猪直接串起来烤了,上面撒上各种调料。

将外面的表皮烤成诱人的金黄色后,就拿刀子快速地割下来然后切片放入盘子中,开始吃。

接着再烤里面的一层,刷上各种酱料,接着再切,再烤。

这样以此类推。

整个烧烤架周围都弥漫着肉香、孜然烧烤香和酱香。

另外还有一串又一串的油汪汪的烤蘑菇。

这里的香菇非常好吃,香菇有着山珍之王的称号,本身味道就非常鲜美。这块土地上的香菇比伦纳德领地的香菇还要好吃不少,搭配着烤肉一起吃,鲜香美味,滑嫩无比,还解一些油腻。

啊,享受。

伦纳德摸摸自己的肚子,想到。

时间差不多了,明天就该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