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那就多谢你了。

程铎上了山,他昨天无意中发现了一群野鹿的踪迹。不过因为时间太晚了,他手里又已经打到了兔子,就没有去追。

程铎先是来到昨天发现野鹿饮水的地方,水源边有一些零散的脚印,有大有小,按他的经验判断,应该是个小型鹿群。

这种野鹿群一般会在同一个地方呆上两三天,直到他们喜欢的草和树叶吃完,才会换到下一个地方。

程铎顺着脚印追踪过去,果然在一块山野腹地发现了鹿群的踪影。他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丛和灌木后面,看着一只野鹿离群吃草,吃着吃着就走到了他附近。

程铎有点可惜,这么远的距离,如果有弓箭就好了,柴刀目标太大,扔出去很容易惊到猎物。

野鹿的听觉非常灵敏,跑起来更是迅速,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程铎正想朝着那只离群的野鹿移动,耳边突然听到了一声压抑的野兽低咆,一股腥风随之而来——

程铎迅速朝侧面打了一个滚,同时回手用柴刀狠劈过去,那野兽发出一声吃痛的哀嚎,并且迅速跳离了程铎的狩猎范围。

程铎这时也看清了,那是一只体格健壮,皮毛丰厚的狼,它半边脸被程铎的柴刀划破,此刻正呲着牙齿,用一双阴鹜血红的眼睛恶狠狠盯着程铎。

这只狼很聪明,见自己不是程铎的对手,仰天打了个呼啸,很快钻入了树林中。程铎注意到,树林阴影中又跳出数只野狼身影,跟随着它的脚步飞快地消失不见。

很显然,那是一只头狼,程铎怀疑自己之前打死的灰狼,就是属于这个狼群的。

头狼来找他报仇了。

这些狼可真够敏锐的,他就是这两天上山勤快了点儿,就被他们给尾随了。

程铎举起手臂看了看,刚才不小心被头狼的尖牙划破皮肤,拉出了一条血印子。

如果是在和平时期,他肯定要上医院打个狂犬病什么的,可是现在的他无所谓了。他连丧尸病毒都不怕,过期的臭肉罐头也照吃不误,哪还会怕这些?

可惜这样一来,那群野鹿也被惊跑了。程铎无法,意思意思逮了只竹鼠回去。

可能是因为以前养家的习惯,程铎总觉得被永哥儿发现自己受了伤,还什么都没逮到……有点没面子。

“你回来了?”看到程铎提着猎物走出山林,正在水边摘野菜的永哥儿不自觉地起身迎了上来,好奇地盯着程铎手里的猎物。

程铎用那只衣袖完好的手提着竹鼠给永哥儿看了看:“一只竹鼠,一会儿处理好了给你。”

“好。”

见永哥儿还站着不走,程铎试图转移注意:“哪儿来的野菜?”

“刚才看到旁边田埂上有,我就顺便采回来了。”永哥儿不疑有他,回答完程铎的问题,果然乖乖回去继续摘菜了。

不过等程铎给竹鼠剥皮的时候,围观的永哥儿还是发现了问题:“你的衣袖怎么破了?”

程铎故作不知地抬手看看:“可能在山上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吧。”

“那你等会儿脱下来,我帮你补一补。”永哥儿自然地说,说完发现好像有点不对,程铎又不是他大哥二哥,更不是他爹,他给他补什么呢!

“呃……你自己补吧,我今天把手指弄伤了有点不太方便。”

程铎闻言看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的右手大拇指上看到了血迹,心想可真够巧的,他们俩今天都不小心见血了。

“周货郎过两天就来了,我在他那儿订了金疮药,到时候给你上一点。”

“不用了。”永哥儿手一抖,不自觉地把手藏到了身后。其实下地把手划伤再正常不过了,他根本没把那点小伤放在眼里,他那么说只是找借口罢了。

永哥儿之所以想把手藏起来,是因为程铎盯着他的手看,他有点自惭形秽。他的手很丑,上面不止有陈旧疤痕,还有老茧和冻疮。

其实程铎的手都比他的手细,他一个哥儿,还是有羞耻心的。

程铎闻言点点头,也没在意——永哥儿这点伤等周货郎送药来,他可能都痊愈了。

永哥儿不知怎么有点失望,可能是难得有个除了爹以外的人关心他,他却拒绝了;也可能是觉得程铎看到了他的手粗,所以改变主意不给他金疮药了,因为抹了也没用……

但好在永哥儿是个坚强的哥儿,很快把这点失落抛到了脑后。他连吃饱穿暖都成问题呢,可没闲心胡思乱想。

不过经永哥儿提醒,程铎才想起自己买了布回来,还没找到人帮忙做针线呢。

其实也不用找,这不是有现成的人选嘛……

程铎还担心永哥儿种完菜就跑了,因为菜地又不用太过关注,他十天半个月来看一看也不会出什么问题。但是这样一来,他们之前约定的房子修好之前帮忙做饭的协议就要提前结束了。

程铎可舍不得这么一个便宜又听话的“厨娘”。

虽然永哥儿为了避嫌,连他衣服上的小口子都不肯帮忙补,但程铎知道这小家伙其实单纯地很,之前在山洞里看他可怜,不就帮他补了吗?

再说这提要求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

吃饭的时候,永哥儿又是照例夹了一碗饭菜到旁边去吃。程铎见他只夹了三块竹鼠肉,竟然全都用竹筒装了起来。两个窝头也装了一个,只把剩下的窝头和野菜吃了。

程铎夹了一块竹鼠肉嚼了嚼,然后装模作样地说:“哎,今天的竹鼠肉有点老……”

永哥儿一听紧张了,以为程铎嫌他做得不好,这可关系到他每顿饭两文钱的收入:“是不是我炒得时候太过火了?我下次一定注意!”

“不是,是这鼠肉本来就有点老。”程铎一副食不下咽的样子。

永哥儿巴巴地看着他,那也还是肉啊,又不是不能吃了。他要是有这么一碗肉,别说只是有点老,烧焦了他都不介意!

程铎捂了捂牙:“不知道为什么,我今天牙龈有点肿了,吃这鼠肉牙疼。”

“哦……”牙龈是什么,牙疼他倒是听懂的。

“怎么办,这肉明天再热肯定更老了,要不给你带回去吧,我明天再打只鸡算了,鸡肉比较软和。”

“真、真的吗?”永哥儿惊喜地话都不会说了,他每天在程铎这里吃好的,只要一想到爹在家里没得吃,他就很过意不去。

虽然程铎不说他,但他也自觉地很,偶尔才会用竹筒装一点回去。

“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程铎见永哥儿准备出动竹筒,干脆指着两碗竹鼠肉中的一碗说:“你把这碗端回去吧,明天再把碗给我送回来就行。”

永哥儿一想也是,欢喜地把那碗竹鼠肉收了起来。

程铎今天似乎话格外的多,吃着吃着又叹了口气:“今天不小心把衣袖蹭破了,我就这一身衣裳,买了布又不会缝。真不知道下次换洗是什么时候,我都快馊了……”

永哥儿刚从他身上得了好处,正是满心感激的时候,闻言毫不犹豫地道:“我给你做!”

“哦?那就多谢你了!”程铎根本不给永哥儿反悔的机会,打蛇随棍上,接下来又念叨了一通他要几身衣服,几床被子……如果不是做鞋实在太过分了,他连鞋都想让人家小哥儿给他包了。

末了又故作犹豫,装作关心人家的样子:“不会给你添麻烦吧,如果实在不方便……”他就给钱,算是不可能算的。

“不会,我在山坳里做,别人不会发现的。”永哥儿被他忽悠地脑子发热,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那就好。”目的达成,程铎重新拿起筷子,三下五除二就把桌上的东西一扫而尽,包括刚刚让他嫌弃太老,“食难下咽”的竹鼠肉。

永哥儿看得一愣一愣的,但他只是个土生土长的乡村哥儿,完全不知道现代人那些弯弯绕绕。因此被一碗竹鼠肉套路了什么的,他根本就不懂……

程铎看着小哥儿乖乖收拾碗盘的身影,想想还是觉得过意不去:算了,等周货郎来,他再给小哥儿买罐搽手用的羊油吧,就当是谢礼了。

其实程铎在末世也看到过很多可怜的人,永哥儿这样的连前十都排不上。不过谁叫他是真的简单呢,程铎有时候甚至觉得永哥儿的单纯善良就是一面照妖镜,把他的丑恶照得一清二楚。

在末世,程铎不见得会与这样的人为伍。但是在生活节奏慢得有些无聊的羊儿村,他觉得把这样一个人放在身边也挺好的,至少不用担心被人从背后捅刀子……

永哥儿把那碗肉拿回家,跟他爹一起分吃了。只是吃完之后把碗洗干净藏在碗橱深处,不知怎么被他大哥翻了出来。

“你这碗哪儿来的?”

“我,我……”永哥儿很紧张,恰在这时,他突然想起上回山娃子跟大头他们换头绳的事,因此急中生智换了个版本:“上次货郎来村里卖东西,走得急,不小心掉下一个碗,被村里的孩子捡到了,我用两个饼跟他们换的。”

他在赌,赌程铎住的偏僻,村里人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在程铎那里干活,他大哥二哥当然也不知道。

永哥儿知道,他大哥二哥还记得上次被打的事,如果让他们知道他在程铎那里干活,一顿打肯定是少不了的。

李大果然信了,拿着碗左看右看:“难怪这碗这么新。”

永哥儿这时候不由得庆幸,他怕留下味道,特地用草木灰洗了好几遍。

见李大李二又去碗橱拿别的碗,永哥儿忍不住道:“哥,我们家就这几个碗了……”

李大不耐烦地推开他:“我不知道吗?用得着你废话!滚滚滚,看见你就烦!”

李二也嗤道:“就这几个破碗,你还当什么宝贝了?”

“你们两个混账东西——”李旺听到声音出来,刚好扶住被推倒的永哥儿,气急败坏就想骂两个孽子。

“死老头,别以为你是我爹我就不打你了,啰里啰嗦惹毛了我照打不误!”

“躲开!”

说完拂开两人,扬长而去。

“混账东西,不孝子,他们怎么不死在外面算了!”李旺捂住胸口,气得心脏抽痛。

永哥儿赶紧扶住他:“爹,算了,几个碗而已,他们拿走就拿走吧……”

至于程铎那个碗,他只有用做饭的工钱抵给他了。那碗跟他们家的碗不一样,涂了釉,画了花纹,十好几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