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筒的光比较强,强光照到眼睛的话,对眼睛不太好。”
余别恨像是看出沈长思眼底的疑惑,出声解释道。
沈长思看了余别恨一眼,这才把闭上了眼。
余别恨把光对着沈长思的嘴,舌尖那里点红,似乎还起了水泡。他对沈长思道:“舌头伸出来一点。”
沈长思睁开了眼,余别恨及时地把手电筒的光束往下移,没有让强光照到他的眼睛。
“你的舌尖那里可能起了水泡。”
沈长思舌尖绕着牙尖来回舔了下,舌尖舔到了小小的颗粒,确乎是有点疼。
余别恨观察到了沈长思细微的表情变化,“是起了水泡?”
沈长思收回了舌尖,因着觉得身为一个帝王,却被热菜给烫了舌头这件事,颇为丢面子,气闷地“嗯”了一声。
余别恨倒是丝毫没有取笑的意思,他关了手电筒的灯,把手机重新放回进衣服的口袋,“我去问一问有没有凉开水。”
沈长思微一颔首。
这个季节,没有凉开水,店里为客人备的都是刚烧开的开水。
余别恨把开水倒进杯子,站在门边,两个杯子交替着,这样很快就能够把水给弄凉。
沈长思一开始没意识到余别恨是站在门边,只瞧见他掀开帘子走出去了。直到瞧见搭棚内的灯光照着他门边的身影,方才意识到了些什么。
零下的温度,杯子里的水只是来回倒了几次,就已冷透。
余别恨端着两个杯子回到棚内,他把弄凉了的开水递给沈长思,“应该可以了,喝喝看。”
沈长思接过了水,一口喝了。
余别恨眼露微讶。身为一个帝王,言行举止自然是自幼就经过严苛的教导,因此在沈长思身上几乎不存在冒失或者是过于急躁的举动。可是刚才喝水的这一举止,明显有点急了。
是因为渴了?
沈长思把水杯递了回来,余别恨顺手伸手去接。他的指尖还没有触碰到杯子,只见沈长思自行把水杯给放在了桌上。
余别恨伸出去的手落了个空,下一秒,他的手被沈长思给握住。
心跳失序,余别恨下意识地要抽回手,沈长思加重了力道。
余别恨勉强稳住了呼吸,只听沈长思道:“只是被烫了一下,就是喝了凉的开水,水泡也不会马上就消失,你又何必折腾自己?”
沈长思平时无论是说话还是举止,总是透着一股子慵懒,像是对什么都漫不经心,像是这世间事皆未放在心上,说这一句话时,语调却是比往日都要低一点,就是语气都是鲜少的正经。
沈长思说话时,低着脑袋的,从余别恨的角度,只能看见沈长思的鼻梁,看不清他脸上的神情,不知道他唇边有没有像是往日那样噙着漫不经心的笑意。
他宁愿,长思唇边是带着笑的。
“气温低,没怎么费工夫,就凉了。”
“原来余医生也是知道外头温度低的。”
嘴巴不饶人,却是伸出了另一只手,把余别恨的双手给覆住,搓着他的双手,给他取暖。等到余别恨两只手都差不多有了热度,这才将他的双手放到暖灯前去烤手,“你自己烤烤火,这样等会儿身子就能暖起来了。”
南方人很多可能并不清楚,但是北方的居民应该或多或少有经验。那就是在冻到的情况下,是不适合马上就泡在热水里,或者坐在火炉前烤火,因为骤冷骤热,很容易导致血管扩张,结果反而使皮肤造成二度伤害,冻到的地方会格外得痒,肿胀,或者是针扎似的疼。
他刚刚在外面的时间并不长,长思还是先用他的温度给他暖手,等他他的温度上来了,才让他在暖灯前烤火。
历史上,不过几句话就概括了长思被俘金凉的那几年,但是一个自幼在南方深宫居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的帝王,到了地处北地的金凉,种种艰辛,绝不是后人能够想象得到的。
沈长思将余别恨的手放到暖灯前取暖后,就松开了手,反被余别恨给握住了。
“陪我一起暖下手?”
沈长思不解,这暖手有什么可陪的,却也没收回,毕竟,这暖灯照在身上,确实是暖融融的,甚为舒服。
老板娘端着菜进来,见到在暖灯前烤火的两个人,微微一愣,轻声地把菜给放在桌上后,就掀开帘子出去了。
…
干锅包菜下面酒精火炉的火小了下去。
余别恨的手早就暖了,沈长思的手背也被暖灯罩得暖暖的。余别恨松开了手,“先吃吧。天气太冷,菜很容易就凉。”
沈长思摸了摸余别恨的手,确定他的手背跟手心暖和了,这才同意先吃用餐。
沈长思没尝过干锅包菜,筷子最先伸向的还是干锅包菜。
方才舌尖烫了个水泡,这会儿自然是记住了,放在嘴边吹凉了,才往嘴里送。乌色的眸子微亮。他抬起头,问余别恨:“好吃。这道菜叫什么?”
“干锅包菜。包菜,就是卷心菜,各地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把卷心菜撕成片,再搭配以五花肉、青红椒、姜片、胡萝卜这些。每个地区的喜好不同,辅料也不尽相同。”
余别恨一边替沈长思介绍着,一边把干锅包菜上面的部分,夹到沈长思的碗里。
“这下面的包菜吃不得?”
没想到沈长思观察地这么细心,余别恨夹菜的动作微微一顿,温声解释道:“其实刚刚烧得差不多的时候应该就把火给灭了,现在有点烧得太久了,下面的可能会烧得有点过,上面的部分会好吃一点。”
余别恨自己夹的就是下面的。
过往阿元便是这样的,好吃的都是叫他先吃。即便是他下了命令都无用,阿元依然事事都以他为先。
过去他以为是因为阿元对他的照顾,除却他们二人私交甚笃,亦是阿元严格恪守着君臣之礼之故。现在看来,兴许是阿元本身性格就是如此?
新端上来的是一盘宫保鸡丁,沈长思舀了一勺放进余别恨的碗里,“你不必特意照顾我。”
过去他已深受阿元的照拂,这一世,总该是他好好照顾阿元。
…
沈长思的舌尖被烫出了水泡,倒也没影响他的食欲。
一桌的菜,大部分都是他吃的。
长思吃东西的习惯很好,不管是鸡骨头还是羊骨,他都啃得很是干净,就是他用过过的碗,里头也都吃得干干净净,没有半点剩菜。
“有吃饱吗?还要不要再点?”
沈长思在拿着羊骨啃,闻言,他从羊骨上撕咬下一块肉,吞下,道:“这的羊骨不错,有羊骨汤么?”
“应该有,我去问问?”
余别恨从位置上站起身,沈长思道:“记得跟对方说打包带走,我要带回去给爷爷。”
老人家不能吃再重口的东西,汤水什么的是再事宜不过的了。
余别恨看着复又低头啃羊骨的沈长思,轻声地应了一声,“嗯,好。”
…
两个人从排挡出来,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雪还在下着。
他打电话给保镖杨翔。
余别恨之前邀请过杨翔跟他们一起用餐,沈长思也提过让杨翔很他们一起,杨翔婉拒了。他那会儿肚子是有点饿,可他想吃的晚饭来着,不是吃狗粮么,就没跟着余别恨和沈长思两人一起,一个人去附近的快餐店,买了鸡腿汉堡跟咖啡。
这附近不好停车,杨翔的车子停得稍稍有些远。
杨翔撑着伞走过来,他把其中一把伞递给了余别恨,却被沈长思给接过去了,“我来。”
可是,明明余医生要高一点来的,沈少举着伞,不会累吗?难道,他之前站错了CP,其实沈少才是攻的那一个?!
沈长思发了话,杨翔自是没有意见。他也就顺势松了手。
他自己单独撑一把伞,走在前面。这个时候,杨翔无比想念陈邦,要是陈邦也在就好了,就不会显得她一个人大惊小怪!
夜里的风,比余别恨第一次去沈家公馆的那一晚还要更大,也要更刺骨一点。
沈长思瞧了瞧他跟余别恨两人之间至少还有一臂的距离,对余别恨道,“靠我近一些。”
余别恨:“……”余别恨稍微走近了一点。
余别恨还是有半个肩膀在伞外,沈长思索性像是上一回那样,揽过他的肩膀。
余别恨把手放在了沈长思的腰间。
沈长思从未被人搂过腰,他的腰间有些痒,他又好面子,不肯表现出分毫,只是转过头,询问地睨着余别恨。
只见余别恨越发贴着他的身体,“有点冷。”说话时,他嘴里都呼着白色的气,瞧着就挺冷的。
原来怕冷的不止他一个。
沈长思把人更加搂紧了一些,又把伞也往余别恨的方向倾了倾,“这样可有好些?”
余别恨环在沈长思腰间的手臂微微收拢,“嗯,好多了。”
沈长思轻勾了唇瓣,眼神宠溺,“那便好。”
杨翔打开后座的车门,就瞧见相互搂着的举止亲密的两个人,眼露羡慕。
沈少跟裴慕之离婚的那会儿,不少人在背后议论,说是两个男人在一起就是不靠谱,离婚是迟早的事情之类的,可是明明……两个男人也可以很温馨啊。
说到底,只是人不对,跟性别有什么关系。
车子抵达余别恨所在的小区。
余别恨解下安全带,唤了一声,“长思。”
沈长思下意识地转过头,身体被拥进一具温暖的胸膛。
“谢谢。今天是我人生第一次收到戒指。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