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献血的怀疑

于橙的这个年纪,抵抗力最差了,也同时是最容易受外界因素吸引的年纪。一听说顾希这等玄幻的事情,顿时好奇的不得了。他像是在看一本书,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了。“爸爸,天啊,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所以,把眼界放开一点,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顾希道,“不管是亲情、友情、爱情,都不是人生的全部。真正爱你的人,不会因为你的身份、你的缺点而不爱你,比如你爷爷奶奶。在他们的心中,你是最聪明、最完美的孙子。”

于橙的声音有些哽咽:“爸,你说的我都懂,但有时候……有时候内心的想法我无法控制。我刚来的时候,于家人就嫌弃我,我内心的自卑和不满就想要火山爆发一般。”

“人如果没有想法,那就不是人了,和畜生没有区别。”顾希道,“因为你有想法,所以你才是人。但是就像有嫉妒、有羡慕、有自卑,都没有关系,我们可以慢慢的纠正。你看,你现在是高中生,下半年就要读大学了,爸爸还是高中生,而且,在这个时代,大学生都遍地都是,那高中生不是没有用了,爸爸不是应该要自卑了?但是爸爸不自卑。”

“因为爸爸你是厉害的天师,就算是大学生,博士生,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于橙道。爸爸那么厉害,就算是高中生又怎样?

“那通过爸爸这件事说明了什么你知道吗?”顾希问。

于橙不解:“说明了什么?”

顾希道:“说明了人如果有一技之长,就无所畏惧。张律师厉害吧?有声望又有钱,但是对爸爸还不是客客气气的?所以技术是非常重要的。”

“这也不是一般的技术。”于橙道。

“这虽然不是一般的技术,但可以学啊,只要你有兴趣,爸爸就会倾尽一生来教你。”顾希道。

于橙道:“爸爸你放心,我一定认真的学,不会让你失望的。”也许做不到像爸爸一样厉害,但是他会努力的。于橙觉得自己也不是一个笨人,以前在程家的时候,他读书成绩一直很好的,就是来了这里,他因为分心和打击,成绩才下滑。成绩好,说明他脑袋不笨,既然脑袋不笨,那么他一定能把爸爸教的东西学好。

“嗯,爸爸相信你。”顾希说着,又揉揉于橙的脑袋,“阿橙,有一件事爸爸很疑惑,关于验血报告的事情,那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是这样的,四年前,我一个相交挺好的同学叫我一起去献血,我就去了,献血的时候不是要检查吗?后来我也不知道我的验血报告为什么会到于沐的手中。我回来之后,大家告诉我,是于沐因为验血报告才知道我于家的儿子。”于橙道。接着,他又把当年于橙的计划说了一遍。

顾希眯起眼,于沐?那个于家的养子?他当年也不过十五岁,十五岁的年纪,怎么会想到验血报告?而且就算因为于母的特殊血型,所以提前找好血源,但是也不会找到他们老家那么远的地方。按照正常的逻辑,如果于沐要为于母找血库的话,不是应该在市里的医院找吗?医院的人千千万万,难道还比乡下好找?而偏偏找到便宜儿子身上?

顾希不排除可能性,但是任何一种巧合也都有一定意义上的故意安排。所以他打算查一下:“你那个相交挺好的同学是谁?”

于橙也不是笨人,听顾希问到那个同学,他有些疑惑:“他叫杨敏,爸,怎么了?有问题吗?”

于橙十九岁了,都成年了,所以顾希不认为这种事情需要瞒着他,十九岁的人应该懂是非观念,应该懂别人的险恶用心。所以顾希分析:“爸爸只是觉得这件事有些巧合,所以想去调查一下,如果是单纯的巧合那就没什么,如果是有人事先安排的,那么就有问题了。”

“可是这件事的结果就是于家找到了我,而且事情是于沐安排的,难道说于沐有问题?可如果有问题的话,找到我对于沐也没有好处啊?相反,如果于家人喜欢我,对于沐来说反而是坏处的。”于橙道。

顾希道:“这个爸爸也不清楚,我们不用考虑那么远的问题,我们可以先找你那个同学问清楚,知道了第一步,再去搞清楚第二步,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样,要一样一样的来,不要心急。”顾希道,“这件事爸爸会去调查的,你就安心准备高考,如果你高考考到好成绩,爸爸有奖赏。”

“奖赏什么?”于橙眼睛一亮,像于橙这样十五岁就回到于家,同时被于家嫌弃的孩子,最是喜欢得到家长的认同,所以哪怕是微不足道的礼物,也足以让他们高兴。

顾希道:“暂时不告诉你,告诉你就没有神秘感了。”

于橙道:“爸你等着,我一定考好的。”于橙自信满满,但是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不能放松了。

父子俩在车上聊了一会儿,就去商场买了东西。顾希的东西很少,那都是原主留下的,很多衣服洗了又洗,实在是非常的旧了,有中二病的原主不在乎,所以穿了又穿。顾希当然也不在乎衣服的破旧,按照几个世界加起来,他都一千多岁的人了,他是冥界的公务员,虽然还在试用期,但已经脱离了人类,在人类心中就是神的存在,所以顾希对荣华富贵、权势地位、身份象征以及物质上的一切外在物质都已经看透了。但是,有能力穿好的、用好的、吃好的,为什么不用?顾希从张律师身上赚了一千万呢,三百万给于家,还有七百万,可以慢慢的用。虽然还要给二老买房子,但是他还有季谦。在他心中,别人的东西是别人的,他不稀罕用,但是季谦的东西是他的,他用的心安理得。

顾希在商场采购了不少的东西,从内衣内裤开始,就算是神棍,他也要当一个华丽丽的神棍。顾希不仅自己买,还给季谦和于橙买了。于橙在于家一个月一万的生活费,在他的公立高中里,他的生活费也是最高的几人了,但是跟于家的其他人根本不能比,他以前买的东西也仅仅是普通高中生的消费水平。今天跟着顾希,顾希给他买的东西都是好的。按照顾希的意思,能用得起好的就用。

于橙的心情很复杂,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能在顾希的身上得到父爱。以前在程家的时候,他对父亲的确是没有渴望的,因为养父只比他大了十四岁,他小的时候养父还是半大少年,还需要人照顾呢,等他记事了,慢慢长大了,有中二病的养父离家出走去当他的道士神棍了。所以一直以来,养父对他来说,等于是熟悉的陌生人。

只是没有想到养父是这样厉害的天师,对自己原来是这样的好。

买好东西,顾希问:“晚饭吃什么?”

于橙道:“我们晚上去谦叔家吗?”

顾希道:“是啊,以后你就跟着我和你谦叔住。周末了我会来接你回家,周一到周四你就住在学校里,你谦叔家到学校距离有点远,开车都要一个小时,会耽误你,你觉得怎么样?”

“可是还有一个月就放假了,再住校有必要吗?”于橙问。

顾希道:“那在这一个月里你继续住在于家给的房子里?”

于橙摇头:“不要,我不想跟他们有牵连,也不想让他们觉得我在占他们的便宜。”

“那就住酒店,学校附近有好的酒店,爸给你去开一个月的房,酒店里你什么都不用收拾,安全也保障,你看怎么样?”顾希问。

于橙道:“嗯,那就住酒店。”

“先说说晚上吃什么?”顾希问。

“你决定就好。”于橙没有意见。

“那去买披萨吧,买回家跟你谦叔一起吃。”顾希道。

“好的。”

顾希的想法是这样的,如果在外面吃饭,季谦就一个人了,说不定稍微晚一点,这家伙又要出来了。

季谦才不会出来呢,他坐在自己的书房里,双眼死死的盯着屏幕,而屏幕里出现的竟然是商业街,在商业街一家吃饭的地方有一个红点。

季谦很生气,这家伙竟然自己去吃晚饭了,也不跟自己说一声,真是太过分了。

是的,那个红点就是顾希,季谦在顾希的结婚戒指上装了晶片,不管顾希在哪里,只要还在地球上,季谦都能知道他在哪里。

叮铃铃……

正在季谦吐槽又生气的时候,手机响了。季谦一看,竟然是顾希的来电,他嘴角一翘,有些高兴。但是又心想,肯定是来道歉的,自己吃饭把他忘记了,就是来道歉都没有用,不能原谅。

“喂?”虽然是这样想,但是季谦接电话的时候,声音不自觉的放柔了。

顾希道:“你吃披萨吗?”

季谦知道顾希在商业街的披萨店,顾希这样一问,季谦的理解是,这家伙自己吃好要给他打包?虽然不喜欢吃披萨,但是看在他还记得自己的份上,季谦道:“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