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尚在,兄长爱护, 这样的家庭构成说不定就是李寻欢的梦寐以求。若是一下将他从美梦中拽出来, 会不会太残忍?
可不这样做, 一味地沉浸在过去,走不出去岂不是最大的悲哀。
静默片刻, 萧明晟慢慢地道:“我今天中午就到了太原。”
“真的?”李寻欢眼睛一亮,顿时就将方才被掐脸的事情抛之脑后。他小小地欢呼一声,然后抓住了萧明晟的手, 道:“你什么时候过来找我?或者, 你告诉我, 你现在住在哪里,我去找你啊。”
李寻欢的态度让萧明晟的心情更加沉重了。
萧明晟叹了口气, 将李寻欢拉到床边坐好, 道:“接下来我跟你说的事情, 你一定要保持冷静。”
李寻欢被萧明晟的态度弄得发懵, 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萧明晟慢慢地报出了一个地址,李寻欢瞪大了眼睛, 道:“这里是我……”还没等李寻欢说完, 萧明晟就截口道:“这是我今日入住的宅子, 已经过户了。”
李寻欢:“……哈?”他慢慢地眨了眨眼睛, 迷茫地道:“过户?”
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萧明晟一狠心,不再试探,直接道:“我派去查过, 太原知府不姓李,姓夏。太原也没有李园,你说的李园所在是一个荒废了多年的旧宅,这一次恰好被老纪,也就是这次我派来太原置办房产的人买了下来。”
李寻欢瞪大了眼睛,萧明晟的话,每一个字他都知道,但合在一起,他、他怎么就不明白什么意思呢。
萧明晟抬手摸了摸李寻欢的脸颊,柔软,温热,谁能想到这个漂亮崽可能死去很久了呢。他瞧着那么合眼缘的同伴啊,他也舍不得的。
“不可能!”李寻欢差点跳起来,“李家诗书传家,上数七代李家子孙皆住在这太原李园,怎么可能荒废许久。我爹科举入仕,得陛下钦点探花,如今是太原知府,他怎么会姓夏。”
萧明晟严肃脸,将老纪告知他的宅邸资料连同太原知府家事情况一一说出来,有理有据。
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都觉得对方的世界有问题,直到萧明晟想起任昉所著《述异记》中烂柯人的记载。
萧明晟忽然觉得口中发干,好半晌,他道:“嗯……你这边的年号是什么?”
李寻欢毫不犹豫地道:“景泰四年。”
“景泰?”萧明晟皱紧了眉,他飞快地捋了一遍脑中的史书,没有能对上号的,道:“我这边是治平二年。”顿了一下,补充道:“宋王朝。”
李寻欢正歪着头觉得治平年号有点耳熟的时候,一听是“宋王朝”,顿时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脱口道:“那不是三百多年前的朝代吗?”
萧明晟:“!!!”
萧明晟和李寻欢对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地起身,悄摸摸地出了院子,往李泊显的书房去了。
两人搬过凳子,在书架上翻到了宋史,连同明景泰年间之前的史书。
这些史书无疑给萧明晟一大强力打击。
合着不是谁的世界有问题,而是他在不经意间跟后世三百多年后的人有了交集啊。
这些史料对于萧明晟的年代可谓是大杀器,只可惜,萧明晟是富贵闲人……可是,算算时间,再有六十二年便是靖康之难,在位的皇帝都要被俘,大半山河更是沦为金国铁蹄之下。
而会极大影响到萧明晟富贵闲人生活质量的是,宋钦宗赵恒会下诏将包括太原在内的重镇交给金人,之后八十余年里,太原会遭到异族的肆虐。太原百姓的日子过不好,他这富贵闲人的日子能好吗!
他倒是能够搬家,远离太原,可凭什么他要为那群异族让路!
萧明晟的脸不禁黑了黑,一旁的李寻欢抬手拍了拍萧明晟的肩膀,以示安慰。
萧明晟依旧一脸深沉。
李寻欢犹豫了一下,忍不住问道:“阿晟,你在想什么?”
萧明晟阴测测地一笑,道:“我在想,要不要提前造个反,反正没几年他们也要完。”
李寻欢:“……别的吧。”父亲是朝廷命官,颇有些忠君思想的李寻欢犹豫地道,“这些多不好。”
萧明晟叹了口气,道:“我也不想将时间浪费在造反和当皇帝上,再说吧,反正还有六十年的时间。”
与其考虑这个,不如想想怎样将李寻欢彻底拽到他这边的世界来。
萧明晟若有所思。
***
萧明晟在太原安顿好的第三日,无争山庄递了名帖。
萧园管事被无争山庄的名头吓了一跳,虽说他们不混江湖,但似无争山庄这样的太原势力还是有所耳闻的,连忙通知了萧明晟。
萧明晟拿过名帖,原是无争山庄的主人原东园想要在三日后上门一叙。
这摆出来的态度十分有礼,走的是世家会面的礼节,萧明晟也就答应了。
等到三日后原东园亲自上门,还带着不少上了年头的名贵药材时,萧明晟这才知道,那晚客栈中,他和李寻欢救下的孩子竟是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原随云,此番原东园是专程上门道谢的。
萧明晟没有什么压力地收下了这些药材。
真正聪明的江湖人是不会以年龄与外表来判断一个人,虽然萧明晟瞧着也就是个小少年,但原东园拿出来的态度是对待一方主人的,这顿时就让萧明晟觉得原东园很上道,看他也很顺眼。
在太原,与无争山庄交好绝对是有利的,萧明晟名下的铺子在太原开展的十分顺利,就是官府方面都给了三分便利。
萧园顺顺当当地搭上了无争山庄这条大船,等原随云都跑来萧园做客,被萧明晟扔到后院跟南宫兄弟俩在一处的时候,正过着苦逼而艰难幼儿生活的前妙僧无花·现南宫轩都惊呆了。
谁?
原随云?!
虽然南宫轩听说他们要搬去太原的时候,他还想着会不会跟无争山庄有上交集,但这才几天,他那位不走寻常路的兄长竟连无争山庄的少庄主都带回家了?
尤其原随云并非表面那般光风霁月,这位可是他都十分忌惮的……蝙蝠……公子……
南宫轩默默瞅着小男孩戳向自己脸蛋的手,嘴角抽了抽,毫不犹豫地一巴掌拍开。
好吧,不管未来蝙蝠公子有多赫赫的名声,他现在只是一个三岁的小鬼,哼,三岁。
南宫轩爬过身体,背对着一脸好奇盯着自己的原随云,默默回想上一辈子的情报。
蝙蝠公子的那一部分是秘密,但与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原随云相关的事情却是江湖皆知——
毋庸置疑的天才,让人惋惜的天才。
因为他是一个瞎子。
三岁一场大病,夺去了原随云的眼睛。至此之后,无论他表现得多么出色,所有人都会在赞叹之后惋惜他瞎子的身份。久而久之,光风霁月的少庄主就多了蝙蝠公子这一层身份,在海外建造了蝙蝠岛,成立了江湖人闻之色变的销金窟。
南宫轩会知道这个,是因为他也曾去过那销金窟,卖过他当初从神水宫偷来的天一神水。
蝙蝠岛是一个能够让人肆意释放内心黑暗,忍不住沉沦,越陷越深的地方。几乎是只要去过一次就很难摆脱,就像是母亲用来控制手下的那些莺粟花。只不过一个靠的是对人心的侵蚀,一个是以药物来控制。
没有人说话的时候会避讳一个才一岁多的孩子,南宫轩自然而然地听了萧园下人的墙角,旋即震惊地发现,他这辈子的兄长之所以跟无争山庄有上了牵连,是因为在车队停在祁县一家客栈的晚上,他出手救下了被贼人掳劫的原随云。
合理推测,致使原随云一场大病的根源是这一次的绑架,人现在提前救下来的,那场导致原随云失明的大病就这样跨过,那原随云岂不是不会再失明?
不会失明的原随云会不会成为蝙蝠公子他不知道,但他清楚的是,未来二十年里,待得原随云长成,他必然是这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之一,鉴于上辈子他失明状态下还修成了诸多绝技,武学资质之高,南宫轩生平仅见。
正暗自感慨未来又发生了一项改变时,南宫轩敏锐地感觉到了臀部的异样。他霍地转过头,葡萄似的大眼睛近乎不敢置信地瞪视着身后的原随云。而原随云正若无其事地收回刚戳了一下南宫轩屁股的手指,见南宫轩瞪圆了眼睛看过来,原随云讪讪一笑,还不忘评价道:“弟弟的屁股上好多肉。”
弟弟的屁股上好多肉……
屁股……
好多肉……
“呜哇——!!!”
一声震天的嚎叫声自房中响起,嘹亮的响声几乎掀翻了屋顶。
小原随云显然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被南宫轩这么一嚎,吓得直接从床上翻下去,好在一旁有乳母在,连忙扶住了无争山庄的小公子。
不好意思,他还小,所以控制不住自己的本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南宫轩这般想着,更加卖力地嚎了起来。而一旁的南宫灵被同胞兄长这么一嚎,顿时跟着呼应起来,开始大哭起来。
原随云几乎是逃出了南宫兄弟所在的后院,从此他对孩童这类生物避而远之,未尝不是今日他们兄弟俩的功劳。
萧明晟人在前庭,后院南宫轩那一嗓子他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不禁嘴角微抽,就说他是不是一个取名大家!
什么南宫轩,有萧别豪这个名字贴切恰当吗?
他这二弟从来干打雷不下雨,偏生一嚎,老三就跟着大哭起来,老二欠缺的那点眼泪都被他补了过来,萧明晟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说真的,官府真该给他颁一个大宋最佳兄长的牌匾,他带着两个熊弟弟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好在他有钱,好在他雇得起人照顾他们。
慢慢地吐出一口气,萧明晟一脸淡定地看向一旁的两人,道:“两位的来意我已经知晓,说句实话,萧某连夜带着两个弟弟来到这太原府,就是为了避开家父的安排。”萧明晟的态度十分诚恳,“天峰大师,你佛法高深,当世圣僧,只是萧某实在对青灯古佛不感兴趣,也不想舍了这满头的烦恼丝。”
萧明晟对面那个须眉洁白的蓝衣僧人双手合十,口诵佛号,道:“小施主有慧根,可惜与佛无缘。”
萧明晟满意点头,复又看向另一个身形高大,穿着粗布衣裳的男人,道:“任帮主,你的来意我也清楚,我也不怕告诉你,我父亲找你比武的时候已经受了内伤,临终前他将小轩和小灵托付给你也算是一番拳拳慈父之心……”勉强算是,私心终究太多,只是萧明晟不好多说什么。
顿了一下,萧明晟继续道:“你是当世英雄人物,小轩和小灵跟着你生活自不会埋没。”
萧明晟恰当的恭维让任慈微微涨红了脸,他连连摆手,道:“小公子说笑了,任某只是一个粗人,当不得你口中的英雄人物。”
“任帮主过谦啦。”在天枫十四郎告知萧明晟自己的打算时,萧明晟虽不愿按着他安排的路子走,但也派人搜集了一些任慈和天峰大师的资料。
不得不说,无怪天枫十四郎会盯上他们两个碰瓷,无论是本身威望、身后势力以及本身武功,这两位都是当世翘楚。若得他们教导,再顺利继承他们手中势力,他们兄弟便能够掌控了大半个中原武林。
这些江湖势力最终是冲着谁去的,萧明晟心知肚明,并没有纵着那位的打算。
“只是,小轩和小灵年纪还小,还没有定性,无论是拜师习武还是其他,我觉得都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思,你说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才几天,怎么过去进程就不一样了#
#我勒个去,原随云,你的爪子往哪里放,合着不知道我萧别豪的实力是不是#
#反正我还小,这脸可以暂时不要#
#竖起你们的耳朵都给我听好了:呜哇哇——#
#原随云:救命!#
***
莺粟=罂粟,宋朝的诗词提起这花的时候都用莺粟,应该是这个时期用名就是莺粟。
有关朝代:李寻欢是明朝人,应该没跑。但楚留香传奇发生的年代没有明确标注,这里就私设成北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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