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不明所以地看向萧明晟,他再聪明, 现在也只是一个六岁大的孩子, 刚刚开蒙而已。
萧明晟看着这个用着他的身体却是一脸懵懂的李寻欢, 心中微动,道:“咱现在这状态也是有缘, 不如,我给你取个小字?”
李寻欢眨了眨眼睛,道:“欢儿?我娘就是这么叫我的。”
萧明晟摆了摆手, 道:“我不跟伯母抢, 就叫你……敏之好了。”萧明晟开始推销这两个字, “聪慧勤勉即为‘敏’,以后我就叫你敏之。”
“好啊。”李寻欢歪头想了想, 这字确实不错, 而后他道:“那我叫你……嗯……阿晟?”
“好啊。”萧明晟伸手握了握李寻欢的手, “敏之。”
还没等萧明晟继续跟李寻欢交流一下情报, 就见到这个披着他壳子的李寻欢晃了晃身体,下一刻, 萧明晟就回到了自己的身体中。
萧明晟愣了愣,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 忍不住轻笑一声, 慢慢地道:“敏之。”
***
虽然不知道两人缘何会在晚上交换, 哦不,互相占据身体,但萧明晟和李寻欢确确实实会在每天晚上出现在一处, 不是萧明晟占了李寻欢的身体就是李寻欢占了萧明晟的身体,另一个被挤出身体的人就明显半透明鬼魂状跟在一旁,只有彼此才能够看到对方。
两人凑在一起,没少做实验,最终得以判断出,他们互相占据对方身体的时间越来越长。虽然他们碰触不到除他们以外的别人,但死物能够触碰。
也就是说,他们在鬼魂状态的时候,躺个床盖个被子还是能够办到的。
萧明晟才不会说,要不是看李寻欢着实顺眼,这种抢了他身体的家伙,不管无辜不无辜,他都会想办法拍死他。
车队今晚在祁县的一家客栈修整,距离太原只剩下一天的路程了。
因为祁县是当地大县,交通枢纽,客栈人满为患,萧明晟一行人没能订到上等客房,只订到了普通客房,数目还不怎么充足。要不是萧明晟是主人家,他差点就得跟别人挤一个房间了。
太阳刚一落山,萧明晟就感到了那种熟悉的,被排挤而出的轻飘感,旋即,原属于他的脸上露出一个异常灿烂的笑容来。“他”压低了声音,道:“阿晟晚上好。”
萧明晟勾了勾唇角,道:“晚上好。”
萧明晟和李寻欢交换身体的时间越来越早,不再像最开始睡到了戌时才突然换了身体,基本上太阳落山后不久,不是萧明晟到李寻欢的身体里就是李寻欢跑进萧明晟的身体里,而另一边缺少了主人的躯体则直接睡了过去。
因为变化是一点一点推前的,两人也算是有点准备。萧明晟这边好办,他做主,太阳落山前就进客栈,用点东西就要睡觉,谁也无法置喙半分。再者,谁也不愿星夜赶路,萧明晟这般“贴心”,负责护送的镖师也挺高兴。
李寻欢那边稍微难办点,好在李寻欢年纪小,一到晚上就困很正常,早睡早起反而让长辈宽心。
目前唯一的弊端是,萧明晟若是用了李寻欢的身体,李寻欢身体晚上睡觉的时间少了,白天就相对精神不振,上课的时候直打瞌睡。要不是李寻欢打的瞌睡没有影响到他的学业成绩,恐怕等萧明晟换到李寻欢的身体里时就得面对李寻欢肿老高的手心了。
萧明晟一开始没有注意到李寻欢的难处,李寻欢也没有告诉萧明晟自己白日里精神不济的事情,但李寻欢会在使用萧明晟的身体时小心谨慎,说上一会儿话就要睡觉,力求萧明晟身体休息足够。
一次两次,萧明晟还能当这小子精力不行。次数一多,萧明晟也就猜到了,顿时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还有些熨帖。
他跟李寻欢的情况不同,这段时间他在赶路,白日里都在马车里待着,利用白天补觉简直再正常不过。当然,就是不用赶路,他也不用像李寻欢这样,四书五经琴棋书画的课程排得满满的。
作为一个目标明确的富贵闲人,需要着重突出的一字就是“闲”。
李寻欢出身书香世家,因是次子,故不需如长兄那般需要顶门立户,不然他的父母也不会给他取名“寻欢”了。但是,该学的东西一样都不能少,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于是,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而言,他的白日生活就显得很忙碌。也就是李寻欢资质好,够聪明,这才没有被繁重的学业给压垮了。
只是,课程再游刃有余,晚上睡不够,白天也是直昏沉。
萧明晟索性用李寻欢的身体演示了一遍《养身诀》,习武之人的精气神远不是普通人可比,就拿萧明晟自己来说,他现在长身体,所以从来不亏待自己。若是真想要熬夜,他七日七夜不眠也不是问题。
萧明晟这具身体的习武资质极佳,但李寻欢的根骨悟性却不下于萧明晟,《养身诀》没两天就入了门,这晚上的劲头就上来了。虽说他们待在一起的时候必然会有一人占据对方的身体,另外一人则是被排斥出身体的半透明状,但他们能够触碰到彼此,并不耽误一起玩。
萧明晟一边在心底唾弃太幼稚,一边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自己”的脸蛋。同样一张脸,换了灵魂之后就是换了一个人,哪怕萧明晟不会时常照镜子看自己的神态,但他也能够清楚地分辩出他与李寻欢的不同。
一起写写字,一起练练武,萧明晟本来对习武没有多少兴趣,但因为在教李寻欢《养身诀》的时候找到了乐趣,他白日里也开始回想当初在东瀛的时候,天枫十四郎搜罗到家中的武功秘籍。等李寻欢修成了《养身诀》,他再挑一些有趣的功夫教给李寻欢。
作为教导李寻欢的兄长兼师父,萧明晟世外高人的人设不能崩。
客栈房间里,萧明晟带着李寻欢练了两遍与《养身诀》相辅的拳法和掌法后,萧明晟坐在桌旁,似乎不经意一般道:“我明日就能够进太原城了。”
“真的?”李寻欢眼睛一亮,急急地道:“你到太原之后,白日去李园找我好吗,我想将你介绍给我爹娘和兄长。”
萧明晟竭力拉平想要翘起来的唇角,淡淡地道:“看情况吧,我这边还得安置一大家子人呢。”
萧明晟下意识夸大了自己身上的担子。
“是哦。”李寻欢想起萧家下人对萧明晟的态度,明明他就比自己大一岁,但他在萧家却是顶梁柱的存在,跟他这一个混吃等死的二公子一点都不一样。
“不过。”萧明晟瞟见李寻欢失落的表情,心头微紧,立刻道:“等安置好了,我就去找你。去了,李园具体在哪个方位,你再跟我说说,我看能不能在李园附近买下块地。”
“好啊。”李寻欢一听,立刻就高兴了,连忙将李园的位置跟萧明晟说了一遍。
萧明晟点了点头。
李寻欢说过,他父亲是太原知府,想来他们家宅邸住的地段都是一些非富即贵的人家,想在那里置办产业有些困难。不过,不用担心,总会有办法吧。
至于他先前派人买下的房子,虽然不知道在哪里,先用那里落脚,等买到了相近的房子再搬家,反正他不差银子。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李寻欢对萧明晟的到来充满了期待,他虽然年纪小,却也明白,他和萧明晟的情况十分诡异。不然,第一次被占身体后,李寻欢也不会跟着娘亲去了一趟崇善寺。
不过,去了崇善寺也没有什么用,第二晚他就换进了萧明晟的身体里了。
这些事本不该瞒着父母亲人,只是他实在是太喜欢萧明晟这个朋友了,第一次太过惊恐,所以想要拒绝。但第二次、第三次下来,一直缺少玩伴的李寻欢找到了知交好友,自不想断了跟他的联系。
他们眼下的异状不知会持续多久,不过,等萧明晟搬到了太原,白日里有了交往,李寻欢就放心了——
这个朋友跑不了了。
正美滋滋地畅想着白日里与萧明晟一同上课(?)的美好情景,李寻欢忽然听到客栈走廊中传出一声闷哼,旋即是一个略显尖细稚嫩的孩童声音:“放——唔!”
下一刻就是竭力压低了音量的怒斥声:“臭小子找死!”
“老三你轻点。”又有一个声音不满地低声叱责道。
“老大,这小崽子咬我!”
“三岁大的崽子能有多少劲儿,闭嘴吧你。”
客栈房间里,萧明晟和李寻欢同时眯了眯眼睛。
有点不对劲。
出门在外大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加上这会儿已经是亥时后,客栈里大多数客人都已经开始休息了,即使有人不小心听到了什么也只当自己没有听到。
然而,对于李寻欢这样的小孩子而言,这事情严重了。
只不过,他虽然怀疑刚刚走过他们房间的人是恶人,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他不能跑去报官。但要是去夜谈,自己找证据,他现在用的是萧明晟的身体,万一伤到了哪里,他就罪过了。
萧明晟却浑不在意,以着他的内力,对付一两个武功粗糙的莽汉还是办得到的。李寻欢虽然用着他的身体,五感十分敏锐,但他经验太少,还不能从呼吸和脚步声判断其他人是个怎样的身手水平。
拿萧明晟这辈子亲爹天枫十四郎做参照物,刚才经过的那三个大汉,完全就是一刀一个。萧明晟谦虚一点,他那身体,大概能两掌一个,这算上了李寻欢不小心一掌拍空的可能。
再者,萧明晟纵是不能触碰活物,但他能碰死物啊。那些人又看不到萧明晟的存在,他补起刀来简直轻轻松松,说不定还会因为他补刀的过程太过玄幻而自己先吓个半死呢。
当然,最重要的是,暴力解决从来是最下等的解决方法,他还有别的手段呢。
萧明晟从包袱里翻出两个药包,还有配套用的竹管,轻描淡写地道:“随便配的。”
萧明晟表示,虽然那是他自己的脸,但那双凤眸亮晶晶看着自己的时候,萧明晟感到了心头的畅快。
准备充足至此,李寻欢再不犹豫,现在那三个大汉只是普通人的可能无限趋近于不可能,有迷药在手,正好免于正面交锋了。
那三个大汉明显是提前订的房间,一人一间房,而那个小孩子则跟老三待在一间。
萧明晟的迷药绝对胜过时下武林中的迷烟,至于那方子,反正萧明晟想要配迷烟的时候,脑海里就浮现出一个方子,成功配出来后效果好得要命。萧明晟觉得,上辈子的他大概是一个不好惹的医者。
有迷烟在手,萧明晟和李寻欢很快放倒了三人。
两人悄摸摸地进到老三所在的客房中,一眼就看到倒在桌子旁的刀疤脸大汉,床上的被子则摊开,鼓着一个包,显然有人正在被子下。
萧明晟微微侧头,低声道:“不好。”
说着,他疾步走到床边,一把掀开了被子,只见到床榻上,一个一身粗布衣裳的小男孩趴在床上,小脸烧得发红,一侧的脸却肿了起来,嘴里还塞着一大团散发着异味的破布,嘴角处带着一道血痕。他的双手被缚在身后,粗麻绳子绑得手腕都微微泛紫,再不通血,这孩子就要废掉了。
李寻欢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个也就三四岁大的孩子,一脸愤怒地道:“禽兽!”
萧明晟和李寻欢连忙将男孩堵口的破布扯出来,解开他缚手的粗绳,但现在差点废了男孩双手的捆法已经不是最麻烦的事情。
萧明晟仔细地看了一下这个男孩的脸,还让李寻欢帮忙又扒眼睑又抻舌头,他的眉头紧蹙,道:“高热,至少持续了五天,再这样下去,即使他侥幸退热不死,这人也得烧出毛病来。”
李寻欢小脸紧绷,道:“我去叫人。”
叫人将这孩子送进附近的医馆里,再叫人将那三个绑架幼童的畜生送官府法办!
有一个太原知府的爹,李寻欢对官府的认同度相当高。这种情况,送官府没二话。
萧明晟摇了摇头,道:“来不及了。”他看着男孩微微震颤的身体和异常粗重的喘息,沉声道:“炎症已经发到了颅内,再不施救就晚了。”
说着,萧明晟伸手拽下李寻欢身上斜挎着的腰包,从里面翻出了一包金针。
李寻欢恍然,道:“对哦,阿晟你会医。”
作者有话要说:#惊呆,为什么小伙伴什么都会#
#武功也就罢了,为什么还会配药#
#星星眼,星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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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吐槽,李寻欢这个名字是真的不像是世家门第取出来的名字hhh换个角度,只能当他爹娘希望他在今后能够每天都高高兴兴吧_(:з」∠)_
救下一只被绑架的孩纸,年三岁,在太原→_→有没有很耳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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